文件递交流程
1、 纸质文件类型
1. 立项文件:如立项申请表、立项资料审核列表、主要研究者对项目的初审意见表、项目组研究团队、临床试验委托函(公章原件)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声明(公章原件);
2. 临床试验批准文件:NMPA临床试验批件/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/默示许可证明文件(药物)或医疗器械/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批件*(第三类)或药检管理部门临床试验备案文件;
3. 试验方案及修订版方案(已取得伦理批件,PI签字);
4. 临床试验风险评估和质量管理计划;
5. 申办方资质文件,含经营许可证、生产许可证、工商营业执照(公章原件);
6. 主要研究者资质文件;
7. 第三方人员资质文件:如CRA及其项目经理、CRC及其项目经理、自查人员/稽查,资质文件含委托书、预约申请表(如适用)、简历、GCP培训证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学位证(仅CRC提供),均为盖章原件;
8. 中心规定的SAE报告和SUSAR报告;
9. 方案偏离记录和报告:一般方案偏离列表,重要方案偏离含纠正和预防措施
10. 受控文件申请表及回收清单
11. 参与者补贴相关表格
12. 结题文件:结题前自查报告(公章原件)、AE列表、合并用药列表、试验资料归档登记表、结题签认表、结题登记表、分中心小结(结题同步上传至CTMS)
13. 机构递交信:无论是纸质文件还是电子文件均需提供一式两份的机构递交信,机构办公室和研究者文件夹各保存一份存档。
注意:以上文件均需在临床试验结题时同步上传CTMS备案,确保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一致。
2、 电子文件类型
除纸质文件类型外的其他不增加项目风险的备案资料如研究者手册、知情同意书等更新性文件 ,取得伦理委员会批件后, 主要以线上方式递交机构办公室:CTMS系统(或2026年之前开展的项目递交至邮箱 jxspyjgb02@163.com.) , 注意需提供纸质版机构递交信 。